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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
                      更新日期:2006年03月10日        点击率:1333

为做好省科技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2006年度省科技奖励的推荐,请按照省奖励办法规定和评审范围进行推荐。

1.经过有效的技术鉴定或成果评审(5年内有效),并持肯定性意见的项目,可以推荐。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3. 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实行限额择优推荐,06年度你单位推荐指标为   项,超出限额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请各推荐单位着重推荐具有国内外竞争力,对推动全省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作用,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原创性明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

推荐基础类研究成果项目,其相关论著截至推荐时间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主要论著要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推荐技术发明类成果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申请号、专利号并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4.基础类研究项目或技术发明类项目可以不鉴定或评审,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一项,院士应推荐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推荐时,每位院士必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的学术或技术成果评价意见,评价不得少于300个字。当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调处理异议。院士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直接报送我厅。

下列情况的推荐无效:

(1)院士跨学科推荐;

(2)由若干院士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的形式,对某一项目进行的推荐和书面评价。

5.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二、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必须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书面材料及计算机软盘,具体要求是:

1.推荐书每个项目16份,附件材料1份。其中推荐医学、卫生、医药、医疗器械类项目,推荐书20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

2.推荐单位必须在推荐书首页上写明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盖上推荐单位印章(不要自己另加封面)。

3.软盘数据应根据我厅2002年下发的“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推荐管理软件”生成,该软件不得自行更改、设计。

书面推荐书统一采用2006年版本(见附件1),以前所有推荐书一律停止使用。

4.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

如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附件材料主要指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或评审证书原件),试制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检验报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查新报告等。

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包括以该项目技术出资入股或转让的相关企业)销售申报项目产品(或技术)所取得的直接效益,若申报一等奖(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软科学项目除外)项目,要求提交销售发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间接效益是指项目用户单位应用该项目(技术)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书,项目完成人(所有申报人)签字后附在附件内(见附件2)。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三、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6年4月15日至30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受理地点:

浙江久久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解放路163号3楼308室,邮编:310004,联系人:胡武,电话:87022088。

五、其它事项:

1.推荐书首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编号必须填写齐全。成果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在填写行业评审组后,评审时一般不作调整。编号用七位数字:如06××001:06表示2006年推荐,××表示推荐单位代码,001表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流水号。

2.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鉴定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与鉴定证书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推荐单位签具意见。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4.2006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不收评审费。

 联系人:周剑         电话(传真):87054041

地  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cgc@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附件2:承诺书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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